[摘要] 日前,惠水城关镇的市民姚女士通过本报QQ互动平台1072760810咨询,她于去年3月在小河珠江路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准备出租,但由于种种原因,领了房子的钥匙后,房子一时没有租出去。因此装修之后房子一直空置到现在。近日,物管公司多次打电话催收她欠交的物管费。
日前,惠水城关镇的市民姚女士通过本报QQ互动平台1072760810咨询,她于去年3月在小河珠江路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准备出租,但由于种种原因,领了房子的钥匙后,房子一时没有租出去。因此装修之后房子一直空置到现在。近日,物管公司多次打电话催收她欠交的物管费。
姚女士觉得自己“很冤”,住都没有住进去,根本没有享受到物管的服务,凭什么要交物管费?她告诉记者,物管公司声称,物管公司提供了公共照明、喷泉、草地、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等公共服务,这些费用都是按户头进行分摊的,因此姚女士必须交费。
不过,姚女士认为由于自己没有住在里面,因此也享受不到这些管理和公共设施,如果也要和其他住户交一样交物管费,这未免有点不公平。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对此记者咨询了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相关人士解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只要房主收了钥匙,就应该视为房屋交付业主使用,当然应该交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的构成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并不以房主入住与否作为是否收取物管费的标准。是否入住,这完全是业主自己的选择,这不能作为拒交物管费的依据。(鞠平 来源: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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