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城市规划,小区规划中应按一定比例配建公益性服务设施,包括公厕、老年人及未成年人活动中心等。但记者近日走访我市部分小区时发现,很多按照规划配套的公益性服务设施“打折”了,在香坊区进乡街阳光绿景小区,规划配套的公厕不见踪影,小区的活动中心变成收费会所。
按城市规划,小区规划中应按一定比例配建公益性服务设施,包括公厕、老年人及未成年人活动中心等。但记者近日走访我市部分小区时发现,很多按照规划配套的公益性服务设施“打折”了,在香坊区进乡街阳光绿景小区,规划配套的公厕不见踪影,小区的活动中心变成收费会所。
活动中心变身收费会所
记者在香坊区进乡街110号的阳光绿景小区看到几个老年人正在小区广场聊天,便上前询问小区活动中心在哪里,几位老人指着两栋高层中间的房子说:“在那边的二楼,收费的,我们去不起。”
在居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小区“活动中心”发现,这里空无一人,能看到乒乓球台案、健身器材等用玻璃门隔断锁着,入口处的“会所收费标准”显示,包括乒乓球、健身、麻将等活动项目均按照或时段收费。
随后,记者向该小区物业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问及小区内的公共厕所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没有公共厕所。据记者了解,按照规划,该小区应配建50平方米公共厕所,但该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交接的时候就没有这一项,至于卫生服务站等配建项目,小区也没有。
记者在规划部门查看该小区规划图时发现,该小区配建项目中明确包含了公厕、卫生服务站、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服务设施。
部分居民不知公益设施
据了解,根据2010年开始实施的《哈市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管理暂行管理办法》,从一个小区规划时就已将公益性服务设施纳入小区规划中。而在此之前各小区在规划中,也对公益性服务设施有相应规定。但记者连日走访香坊区、南岗区、道里区部分小区时,发现居民并不清楚小区中应有这些服务设施。在道里区新天地小区,几个60岁左右的老人正在楼下打麻将,记者询问小区活动中心位置时,居民表示不知道小区还应有这样的地方。
据一位多年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物业经理介绍,我市早期公益性服务设施配建的同时,开发商还能获得建筑面积奖励等政策。2010年后的新政策,开发面积在2.7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应配建的公益性服务设施至少在700平方米以上,包括至少200平方米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活动中心。但目前很多小区的这些设施在使用过程中都出现了“打折”现象。
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包括:老年人及未成年人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警务室、社区图书馆、公共厕所及垃圾转运站7项。每处公益性服务设施配建使用面积应满足相应规定。原则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活动中心必须配建,规模可适当缩小至2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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