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24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发展改革委产业研究所有关研究人员“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的讲话不代表发展改革委的立场。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也没有就房地产问题对外发表相关言论并接受媒体采访。
记者24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发展改革委产业研究所有关研究人员“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的讲话不代表发展改革委的立场。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也没有就房地产问题对外发表相关言论并接受媒体采访。
此前,发展改革委产业研究所有关研究人员称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个别报纸以“发改委表态3年内房产税免谈”为主题加以报道,引发社会对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走向的疑问。对此,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表示,产业研究所属于研究机构,其研究人员所发表的意见只能是个人观点,不代表发展改革委的立场。上述有关房产税的言论“内容严重失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为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今年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一揽子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其中包括“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调节个人房产的有关税收政策”。
一个多月来,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开始发挥积极作用,部分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房价上涨势头初步得到遏制,部分投资和投机客开始抛售囤积的商品房。
与此同时,一些市场化报纸和网站纷纷就房产税的问题报道专家学者的意见,一些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将放松的观点在部分财经媒体上格外引人注目。
一个多月来,房产调控政策开始发挥作用,部分投资和投机客开始抛售囤积的商品房。与此同时,一些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将放松的观点在部分财经媒体上格外引人注目。
破解土地等违法案件执法难题
国土部拟出《处罚》新规
据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记者 陈菲)针对当前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的“执法难、法难执、难执法”等实际困难,国土资源部24日公布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对该办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办法除了适用于实施国土资源行政处罚以外,其中有些规定如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决定处理意见等还适用于以下三种类型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一是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或者非法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案件;二是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三是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新增加了审理的程序。此外,还对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执行、结案、监督等问题予以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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