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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隐性侵权大揭底 购房者要谨防五大陷阱

哈尔滨日报  2010-09-13 17:58

[摘要] 如今,随着消费者越来越成熟,百货商场里再打出“买一送一”就已经没有多大效用了。可在房地产市场上,消费者对隐性侵权的手法还不甚了了,难免吃亏。

什么是隐性侵权?打个比方,如果你买了一双皮鞋,结果发现是伪劣产品,刚穿几天就坏了,这就是显性侵权。如果某皮鞋用大字打出了“买一送一”的广告,当你急匆匆跑去抢购的时候,却发现原来是买一双皮鞋送一双鞋垫。一般消费者这时只会埋怨自己没注意广告上的小字,埋怨商家太过精明。实际上,这就是利用模糊广告欺骗消费者的隐性侵权行为。

如今,随着消费者越来越成熟,百货商场里再打出“买一送一”就已经没有多大效用了。可在房地产市场上,消费者对隐性侵权的手法还不甚了了,难免吃亏。

■层高缩水,层数见涨

某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楼书中宣传层高2.8米以下的房子买不得。因为不少房子的实际层高都会低于其宣传的数字,幅度从每层5厘米到10厘米不等,加上铺地板等装修工作的损耗,到手的房子就远没有样板间那样豁亮了。

不要小看这缩水了的几厘米,对于一座高层楼房来说,每层少10厘米,就能“挤出”一层来。多出来的这一层,不管是租是售,开发商都能干赚一笔。对于住户来说,少了10厘米可能根本看不出来,对生活也不会造成什么大的影响;看出来的业主,也不见得就愿意劳心费力地去向有关部门讨说法。于是这类隐性侵权的做法越来越流行。

■开发商占用面积也要交物业费

业主们可能光看到物业公司每个月来朝自己要钱了,有没有想过自己也应该向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催讨物业费呢?

律师表示,未售出面积和公摊面积不同,前者的产权仍属于开发商,物业费、水电费、供暖费、公共维修基金等也应由开发商缴纳。同样,产权属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的公共设施,也该由所有者掏钱。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开发商自己组建的物业公司不会向开发商要钱,亏空的部分自然由业主们掏钱。 

业内人士透露,在物业费不变的情况下,由于一部分钱被用来填补空缺了,物业公司为节省成本,就难免会降低物业的服务质量。如在维修中使用较便宜的材料,使用价格低廉的草籽等。最终受损的还是广大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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