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哈市初步确定明年立法项目34件并向市民征求意见,正式立法项目包括《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等6件。即日起至11月10日,市民可对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政府规章名称、应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内容提出意见和看法。
28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获悉,经过广泛征集,哈市初步确定明年立法项目34件并向市民征求意见,即日起至11月10日,市民可对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政府规章名称、应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内容提出意见和看法。
2011年的哈市政府立法工作,重点把握加强城市建设、规范交通运输、治理环境污染和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立法项目。计划年内向哈市人大常委会提报地方性法规(草案)6件,制定政府规章11件;根据条件成熟情况,预备提报地方性法规(草案)7件、政府规章10件;调研论证地方性法规项目3件、政府规章项目7件。其中,正式立法项目包括《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等6件,及《哈尔滨市开锁业治安管理规定》等11件政府规章。此外,明年预备项目包括《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哈尔滨市接送学生车管理暂行办法》等。
市民可采取以下4种方式提出意见:①登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www.hrblaw.gov.cn)提交意见;②信函邮寄至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法文卫立法处(邮编:150021);③电话反馈(联系电话:84664921;传真:86772032);④电子邮箱:zfwwlf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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