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距离住建部要求的各地出台房价控制目标的截止期限已经不足一周,房价调控目标成为各地热议的话题。
10%至15%或成涨幅标准
要求各地制定房价调控目标,在历来的楼市调控中属次,再一次彰显了国家将房地产调控坚持到底的决心,已经公布了调控目标的城市也在接受公众的检验。
此前据媒体统计,在已出台房价控制目标的银川、太原、贵阳、昆明、佛山、岳阳6城市中,仅有3个城市确定了具体的增幅数字。除银川、岳阳明确提出房价增幅低10%之外,其余各地均执行动态的控制指标。
对此,曾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确定控制目标上限的模式可能为其他城市所效仿。大多数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将因此限定在10%至15%的区间内。
事实也正是如此。据报道,在目前已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中,基本都将房价涨幅控制在10%至15%之内。几个城市都提出,新建商品住房年度价格涨幅要低于或不高于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还有业内人士对媒体表示,有城市还会以GDP或者是CPI的涨幅为参照。更明确的标准则是相比2010年全年该城市的房价涨幅。从目前已出台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和初步确定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推算,今年中西部省会城市倾向于将房价涨幅控制在10%至15%之间。
但也有媒体质疑,分析34个城市出台的调控目标发现,34个城市无一例外控制的是房价涨幅,并没有明确提出“房价下跌幅度”的关键词。有业内人士坦言,从上述城市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看,离普通民众的期望值有着相当大的差距。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就对媒体表示,城市房价调控目标不应该简单地与GD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否则将严重削弱楼市调控的政策效果。
一季度物价上涨预期放缓 房价走高预期仍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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