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表示,将针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加快税收政策的制定,抓紧总结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经验,加快推进房产税实施,进一步发挥其在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调控作用。住建部部长姜伟新亦表示,采取税收办法对房价进行调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意见”。
在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表示,将针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加快税收政策的制定,抓紧总结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经验,加快推进房产税实施,进一步发挥其在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调控作用。住建部部长姜伟新亦表示,采取税收办法对房价进行调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意见”。
开征已成定局?
日前,一位接近国税总局的人士表示,房产税将是未来地方的主要税务来源,不管房价是涨是跌,都会坚决推出。结构性减税、增值税转型及房地产税全面实施是“十二五”期间的工作重点。
“房产税又被重提,缘于用房产税替代限购政策的设想。实际上,这两者有关联但不应该是替代关系。”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一直在围绕房产税改革问题进行相关研究、试点,但尚未听说有具体的规划。
年初,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业内普遍认为两个试点城市的模式有可能进一步在推广。但到目前为止,对两地房产税的征收效果,外界异议颇多。
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在微博上表示,“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基本上没有力度,财政部应当制定有用的房产税方案。”他认为,关键是先要对二套及二套以上征收累进房产税,把房屋严格限制在消费品上。另外,还要考虑废除目前的出让金制度、费改税,保证地方政府财政的可持续性。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世界很多国家都征房产税,它是地方的一个重要税源。在我国,房产税的推广要有一个时机的把握,在目前房价高的时候推出,也不是不可行。但问题是信息、监管等条件必须要具备。而目前的状况却是,40个试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工作虽已在推进,但面临诸多难题,处于艰难推进中。
不过,在上海社会科学院房地产业研究中心学术部主任陈则明看来,重庆、上海目前试行的房产税方案若要在推开都不可行。“对于房产税的征收,很多人认为是信息统计上存在技术难题,但真正的核心是法理上有障碍。”陈则明说,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房地产这种特殊的增值性私有财产征收的。我国由于土地是70年使用权,并没有私有化,征收房产税不具备条件,强行征收法理不通。
知名地产商任志强在微博上则表示,“中国在收取大量土地出让金的同时不应征收房产税。”他认为,现行的土地租用制度中,收取房产税存在很多重复和不合理,大部分国家房屋保有税是从土地角度出发征收的,中国在收取大量土地出让金的同时不应征收房产税,英国也有出租土地上征收房产税的先例,但出租土地和私有土地上的税率是差距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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