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房产税试点改革的急先锋。重庆提出房产税实行10级累计税率,仿效台湾的9级累计税率。在重庆对外透露的房产税改革方案中,仍然强调将房产税税率定到3%以内,比台湾的低一些,强调打击炒房和抑制房价的作用,而非利用房产税完成地方主力税种的转型。
作为房产税试点改革的急先锋。重庆提出房产税实行10级累计税率,仿效台湾的9级累计税率。在重庆对外透露的房产税改革方案中,仍然强调将房产税税率定到3%以内,比台湾的低一些,强调打击炒房和抑制房价的作用,而非利用房产税完成地方主力税种的转型。
但是,搬抄台湾的房产税也存在众多问题。
首先就是土地出让金的问题,这个讨论已经很多了,在这里不需赘述。
其次是台湾房产主要依靠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两个税种,其中房产税还对套房屋进行了一些税收优惠,自己居住的房屋每年纳税不到1%,纳税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而如果闲置和出租的话,税率要增加5倍左右。
这点是大陆能否仿效台湾房产税的关键,也是目前房产税作为调控房价的手段,所希望达到的效果。
问题就在这里,当前大陆每套房屋的土地增值税已经从开发商处缴纳,而物业费的成本,也不低。以北京为例,2008年以后建成的一套100平米的房屋,其物业费平均年缴纳为3600元(北京平均新建房屋的物业费约为3元/平方米/月)。此外还有取暖费每年要3000元左右,停车费3000元等。
上述要表达的是,目前主要城市自住型房屋的各类税费负担并不少,需要考虑的是如何调整这些税费结构,在不增加居住者负担的情况下,对闲置和出租房屋进行征税。
这里就要谈到第二个难题,那就是在大陆能否准确界定闲置和出租房屋。除了北京等少数大城市以外,大多数城市的房屋出租市场还不规范,房屋出租双方是否到建委去备案,还是一个问题。因为一旦备案以后,需要交纳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税率不菲。
如果依靠水电表等技术标准来衡量这套房屋是否被闲置,也是不准确的,而且房屋是否闲置也是动态的,政府花费巨资做一次房屋普查,所获得的数据真实性往往存在问题。
台湾的房产税的一个重要前提仍然是土地使用权,在此情况下,居住越久房产税缴纳越便宜。
最后,台湾的房产税除了对房屋征税以外,还会根据房屋的面积,居住人数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此外还会根据房主的年收入和个人信用等情况进行测算。一般情况下,收入越低的人群,其需要交纳的房产税就越少。
而目前北京等主要城市显然没有做这方面的工作,很多多套房屋的拥有者,其能够查到的收入每月只有几千元。而所谓的月收入1万元左右的白领和金领人群,则是各类税种的重要征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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