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昨天从全市严寒期供热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哈尔滨市新建建筑工程和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供热计量有关要求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实行热量计价收费。初步统计,今年哈尔滨市将有53万平方米新建建筑和节能改造项目列入计量收费范围。按规定,热用户需按使用面积预交热费,实行“少退多不补”。
新闻链接:热计量收费标准
【普通居民住宅】
计量热价:每百万千焦39.14元。
【节能居民住宅】
基础热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6.54元
计量热价:每百万千焦44.41元
【普通非居民住宅】
基础热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1.36元
计量热价:每百万千焦43.16元
【节能非居民住宅】
基础热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8.24元
计量热价:每百万千焦48.97元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